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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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5]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三标段勘察设计、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兴化市城区
2.2工程规模: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 111座。
2.3工期要求:90,90,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001003 |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三标段勘察设计 |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三标段勘察设计 |
120.0 |
B************001001 |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 |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 |
120.0 |
B************001002 |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 |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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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经审核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20%;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证后付至施工图预算*中标费率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初审确定本标段工程设计结算价的80%;余款待工程审定结束后付清(不计息)。每次付款时,设计方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承担开票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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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5 年 06月- 2025 年 09 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t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投标人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给水泵站或增压站或水厂工程(含供水管道工程)设计,造价以工程设计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
有效期自 2020年 08 月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三标段的顺序进行,同一投标人若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不参与评审。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17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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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3日09时3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信用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13分 设计方案部分: / 分 投标报价:87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R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 R******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 信誉 | …… | 类似项目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3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020年08月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给水泵站或增压站或水厂工程(含供水管道工程)设计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造价以工程设计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要求。资审业绩与本项业绩得分不可兼得。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 业绩 | …… | 项目组成员(10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单位配备: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其他专业不得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满分2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满分2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满分2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满分2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 1分,其他专业不得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满分2分。 注:1、所有项目组成员中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各专业负责人。 2、时间要求: 2025年6月-2025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否则不予计分。 3、以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无需签章,未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的,不予计分。社保证明和证书扫描件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否则不予计分。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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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36号 |
地址: |
******服务中心南大门东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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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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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唐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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