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展馆******消防工程公开询比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通过公开询比采购广交会展馆******消防工程,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2025】贸采第92号
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M************001
3. 项目名称:广交会展馆******消防工程
4. 项目性质:企业询比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5. 最高限价:人民币977,604.75元。
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7.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广交会展馆******消防工程,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广交会展馆A区一层(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阅江中路380号)。
(3)工期:总工期为85个自然日,具体开工时间由采购人发出指令,并在采购人发出指令后第86日完工交付。
(4)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由中选单位包设备采购、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现有图纸的深化完善设计、包检测校验及试验、包风险、施工方案变更等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在内所造成的费用变化。如涉及到工程安全及影响其他功能使用的情况下,需跟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协商并提出书面申请,三方同意的情况下作相应的调整和变更。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注: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响应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与市场价格考虑综合响应报价。
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二、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2. 响应单位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3. 响应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入人员资格要求
4.1 响应单位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响应单位拟投入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采购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响应单位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响应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若响应单位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单位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响应单位为中选候选人的,响应单位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单位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响应单位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响应、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 已按要求办理响应登记并成功获取本询比文件。
三、 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唱价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报价端口。
3.响应单位应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报价端成功递交所有电子响应文件。
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开启及唱价地点:******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开标大厅。
五、 其他注意事项
1.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为本项目获取询比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获取询比文件及支付均属无效。
2.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外贸中心采购平台(******/)、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陈工
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
邮编:510308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宁工、郑工(有关采购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本联系人)
电话:020-83541759、******
电子邮箱:******(电话无人应答请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 号金鹰大厦9楼911室
采购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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