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ZCEQS-G-H-250095.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鄂托克旗乌兰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部分内容及第五章“评标”的部分内容。更正内容:
修改内容:
1、第三章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8吨压缩式垃圾车:删除“垃圾箱有效容积不低于6m³”
3、18吨压缩式垃圾车:
(1)接近角/离去角(°)≥20/14改成接近角/离去角(°)≥20/12
(2)删除“垃圾箱有效容积不低于11m³”
4、18吨干式吸尘扫路车:
(1)删除“最大清扫能力不低于65000(m²/h)”
5、25吨洒水车:罐体容积(m3):≥14改成“罐体容积/罐体总容量(m3)≥14”
(2)删除“对冲宽度不低于22米”
6、第六章评标:
(1)技术参数要求 分值改为22分
(2)产品性能改成“其它技术指标”,分值改为17分,其中9、10两项加分项改为加2分。
(3)产品工艺评审中,删除“性能”表述,共4处。
(4)售后保障第1项评审内容“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售后服务相关认证证书,达到5星(含以上)得1分;7星(含以上)得2分;12星得3分。(以中国认证认可监督平台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cx.cnca.cn/,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改为“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售后服务相关认证证书,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规则认证的五星级服务,得1分;获得《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CTEAS1001-2017)规则认证的七星级及以上,得2分;获得《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CTEAS1001-2017)规则认证的十二星级及以上,得3分。(以中国认证认可监督平台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cx.cnca.cn/,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鑫通大厦A座5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慧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相关附件: 鄂托克旗乌兰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二次)(ESZCEQS-G-H-250095.1B******3003)-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