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
清障救援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的委托,就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清障救援服务项目(二次)进行询比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比、评审,现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清障救援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NYT-2025-078
三、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19日
四、询比采购信息:
询比采购日期:2025年8月26日9时00分。
询比采购地点: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会议室。
五、成交候选人情况:
******有限公司;
******委员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规定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试行)执行;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1年;
地址:灵宝市西闫乡常闫村;
成交内容: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清障救援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第二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
******委员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规定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试行)执行;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1年;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涧西区八一路祥和花园5号;
成交内容: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清障救援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第三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
******委员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规定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试行)执行;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1年;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8号商贸城原兴达汽修;
成交内容: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清障救援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六、发布媒体: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56 3970 5080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腾
电 话:185 0398 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