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机场供热及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组织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
******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机场供热及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
1.2项目编号:0222GC******
******有限责任公司
1.4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214191.38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规模:各供热进户阀门井内的阀门、补偿器及过滤器更换;航管楼增加保温门;锅炉房、换热站内供暖设备的维修、保养、调试;供热管网打压、清洗;污水处理站更换污水提升泵、MBE膜组件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东宁市绥阳镇绥芬河机场
2.3 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 保 期:一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配备所需各专业人员”。(提供自拟格式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次,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次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16日9:00至2025年08月18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 采购保证金金额:4200.00元(大写:肆仟贰佰元整)
6.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5年08月19日13:30—14:00
7.3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14:00
7.4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
7.5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8.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2025年08月19日14:00
8.2 开启/评审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评标室
9、其他补充事宜
9.1 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2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长江路******检察院五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
联 系 人:郑女士、闫先生
电 话:0453-******、******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