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凹土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要求,现将盱眙县凹土科技产业园开发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盱眙县凹土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东起金桂大道,西至泽兰路向西100米,南至梦兰大道,北至香兰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262.85公顷。
发展定位:以凹土资源为依托,从事凹土产品的研发、深加工、展销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国家级凹土产业园区。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尹笋君
联系电话:051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